Tuesday, November 5, 2013

活出真我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弗 5:11-14)

現代人對宗教人士和特別宗教領袖往往存懷疑和批判的態度。這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實。這些宗教領袖在公眾場合都表現得很「公義」、但在私底下的生活卻往往被受質疑。無論結果如何、現代人對宗教領袖的結論就是、他們沒有活出他們所傳講和教導的真道。

這都是我們每一個人所面對的問題。我們可以很容易便理直氣壯地宣揚生命應有的素質、但把這些素質真正活出來便變得談何容易。這正是所有宗教人士的挑戰。我們必須先向自己傳講。我們應該多要求自己行道過於要求別人行道。我們必須先有生命的更新才去影响別人改變。

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強調裡外正直的生命。我們若選擇每天住在「敗壞」的老我生活中、我們便沒有「好消息」可傳。我們若沒有經歷過半點神在我們生命中所期待作的全人改變、我們又怎能傳講內在的醫治呢?

我們大部份的人都沒有住在自己所描寫的住址中。意思就是我們雖有尊貴的身份、但我們的生活表現卻不一致。作為一個屬靈群体、我們極力強調某種應有的屬靈素質、但在我們的團契生活中卻沒有真正把它彰顯出來。

這現象是必須要改變。我們是要活在應有的屬靈光景中。就是追求活出在獨處時候所体會的那種生命。無論在人生的幕前或幕後、在獨處或群体的生活中、我們都始終如一地把那應有的生命素質、價值和關注活出來。當我們在這種生命的狀態下去傳講、我們方才被發現活在生命的真正歸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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