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31, 2013

盼望與行為

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 2:43-47)

 
盼望並不是一種守株待兔的被動感覺或是不勞而獲的妄想心態。盼望必然要配合生活的行為、而這行為理應驅使我們朝著所盼望的目標邁進。故此、盼望引發行為、而每天生活的行為是要實踐所盼望的事情。

然而、並非所有生活的行為都能達標或有建設性。有些從困惑和衝動而生的行為不一定會帶來正面的效果。有些行為可能在開始時是充滿正確的盼望和朝氣、但卻經不起日子的考驗、慢慢地失去了動力或偏離開所盼望的目標。因此、困惑和衝動而生的目標真不能提供給人所需要的動力去面對長久生命旅程的考驗。

因罪疚而生的行為也不會帶來恆久的動力。若果行為的目標是為了治療內心的罪疚感、這行為會變得很內向和自我為中心、因為我們的行為表現都是為了自己的好處和得醫治。於是便不能達到朌望叫別人得祝福的生活目標。

因壓力而生的行為同樣不能持久、因為外在的壓力會引發內在的厭煩和反叛。討厭的心會令我們放棄我們本來計劃要作一切真善美的好事。

以目標主導的行動不應該是因罪疚、壓力、困惑和一時衝動而生。它應該是因自由和盼望而生。當信心的眼睛看到所盼望要發生的事情時、那盼望的力量會變得更強大和更重要。

生命更新的行動並不是一種因懼怕而生的復合和回轉的嘗試。我們沒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去重建神人間破裂的關係。我們也沒有足夠的耐力去維系這歷史性的復和關係. 這行動實在是超過我們能力所能應付的一件大事。

相反地、生命更新的行動是一種因歡欣感激基督已成就復合而生的表現。這信心的生活行為是把所應許的盼望發現出來、而非藉我們的行為把所盼望的應許製造出來。這行為是發自所相信的目標、而非藉行為另人相信這目標的可靠性。這盼望不單只能激勵人信心的行為,它也能維持這生活的行為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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